退貨流程如下:
取貨期限內未取貨,欲辦退
請先開啟新光三越APP,於會員專區內的客服中心填寫顧客意見回饋,請將退貨需求完整寫下(包含訂購商品及欲辦理退貨日期),再於該日至原取貨分店辦理退貨。
已取貨欲辦退
- 於取貨後7天內,符合退貨條例商品,應先至APP會員專區內的客服中心填寫「顧客意見回饋」,請將退貨需求完整寫下(包含訂購店別及欲辦理退貨日期),將由專人聯繫您返回原取貨店辦理退貨事宜。
- 回店辦退時,請您將商品放回原包裝袋或原紙箱(或乾淨包材)內,連同電子發票證明聯(取得雲端發票者,無須準備電子發票證明聯),隨同退貨商品及贈品一起帶回原取貨店之專櫃,待檢核商品無異後(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完整之原廠包裝(如外盒),且為全新的狀態;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(如外盒)及所有附帶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,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;原廠外盒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若有毀損、遺失或缺件,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,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,並須於支付上述費用後,方能進行退款作業),即可進行退貨程序,並將款項退還至當初所付款的信用卡帳戶,退貨成功後將有「退貨成功」之訊息發送至您的APP訊息中心(請務必開啟新光三越APP之通知允許,避免無法收到相關訊息)。
取貨時限逾期退款
若您逾期未取貨,新光三越將一律以退款方式處理,並於取貨期限結束後一週內由專人致電通知辦理退款事宜,再至原取貨分店辦理退貨。
補充
※退貨交易完成,「電子發票銷貨退回、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」即存入您的會員載具中,若您的原發票有登打統編時,則您可於新光三越官網下載列印紙本「電子發票銷貨退回、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」。
※除需要提供退款人資訊外,依個人信用卡機構結帳日與繳款日不同,可能會有必須先繳納信用卡款項後才收到新光三越精選優惠APP退款之情形發生。
※退貨時需一併返還贈與之贈品,始予進行退貨作業;若贈獎回饋已使用或未返還,則需支付相當於該贈品之等值金額,新光三越有權自待退款項進行扣抵。